原、被告自2015年发生购销大枣业务关系。截止到2017年,经原、被告对账原告长付被告大枣款525566.96元。对账单出具后,被告未向原告返还上述价款。原告委托山东劳德律师事务所... 查看详情 >>
2023年3月16日上午9时,原告在被告经营的货运站装车时,被货运站的装车叉车撞下车,导致原告摔伤。原告受伤后前往医院住院治疗,诊断为左髋臼骨折、盆骨骨折、开放性右跟骨骨折、右肘关... 查看详情 >>
2021年7月15日左右,被告朱某到原告霍某经营的店铺购买香烟,货款共计91275元。因为被告当天没有带这么多现金,要求原告第二天到其住处去拿钱,而第二天被告又称无钱支付。2021... 查看详情 >>
2022年4月16日,赵某与A公司签署《合作协议书》,约定双方共同在某社区开展合作项目,双方各承担50%经营有关的相关费用。同日,赵某以支付宝和微信转账的方式分别向案外人朱某和胡某... 查看详情 >>
上诉人烟台山名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四川省XX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不服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(2018)鲁0611民初3929号民事判决,向本院提起上诉。本院于2019... 查看详情 >>